根据工作需要,射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9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为18—28周岁(即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特别优秀的放宽至32周岁;
4. 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40字以上;
5.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 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日至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射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实、准确填写《射洪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笔试及岗位能力水平测试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40分。
2.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60分。
上述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与报名同时进行。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按照录取人数对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法院通知报到,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享受法院劳务派遣聘用制书记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法院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射洪市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5-6681567),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六、本公告由射洪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5-6783128、6783283
监督电话:0825-668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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