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考调4名直属事业单位城市形象宣传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4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2020年度宜宾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在本级地区、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同等条件下,具有综合部门或宣传文化系统工作经历的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0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回避情况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6日,2020年11月9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1710干部人事科(叙州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4号)。
3.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岗位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报考者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并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其他报考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考调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14:00,地点为:宜宾市广电大楼三楼新闻发布厅(叙州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4号)。考试科目按岗位分别设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
(三)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及其他报考所需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9日—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为: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1710干部人事科(叙州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4号)。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全面了解掌握应试者的人品、学识、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综合考试总成绩等情况,按1:2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后,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与岗位匹配度较高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如在考察环节中,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察对象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试用及调入
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按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干部管理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31—2101562。
五、其他
(一)本次考调的报名、成绩公布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科:0831—8225643。
提示:因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请参加本次考调报名、考试等环节的考生注意,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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