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乐山市外公开考调参公人员、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人数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参公人员16名,事业人员22名。
公开考调参公人员具体职位详见《沙湾区2021年面向乐山市外公开考调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职位表》);
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具体职位详见《沙湾区2021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事业人员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
(一)考调参公人员范围:符合考调条件的乐山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乐山市中央(国家)、省垂管部门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可以报考。
(二)考调事业人员范围:沙湾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事业干部身份;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处于处分影响期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聘任制公务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
EXAMID=1649)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4日上午9:30。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参公人员职位表》和《事业人员职位表》等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本次考调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沙湾区2021年面向市外(区外)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在30K-5MB,像素大于295*413。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若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应认真查看审核未通过的理由。若本身符合考调条件,但因信息填写遗漏或有误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报名。建议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未通过而无法参加考试。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49)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考调各环节使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1年8月3日前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凡不低于60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均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中,对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试及调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请进入体检人员密切关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本环节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应有4人组成。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由考察小组确定,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考调资格。
进入考察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调动的,予以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本环节不递补。
九、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
的,由沙湾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调到我区工作人员在沙湾区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考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考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均通过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考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考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四)本次考调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五)准考证是报考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3—3444978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833—344138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0833—3432456
附件: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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