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面试入闱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内到旺苍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办公大楼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依次递补,且当日只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替补的准备,因联系电话不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报考信息表》丢失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日前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且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单位以外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自备现金),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暂定于2020年12月5日进行。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疫情防控
按照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40号)要求,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2次核酸检测,一律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居家生活7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凭“绿码”通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并认真评估行程。如隐瞒行动轨迹,对疫情防控造成负面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咨询、复审联系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附件: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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