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宜宾市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凡是进入考点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提前与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1—8247722、8247733),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宜宾或其它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11月2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隔离考场考生所有考试科目结束后需接受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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