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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作者:宜宾 来源: 时间:2021-01-07 10:02:09 阅读:141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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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及《宜宾市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现将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四)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1.报考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综合岗位(一)、综合岗位(二)、综合岗位(三)、综合岗位(四)和其他引才岗位(不含教体、卫健引才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请考生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14:00至18:00到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考其他引才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14:00至18:00到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资格复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均须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卫室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提前与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0831—8245782),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宜宾或其它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资格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