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审核确认,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予以补充公示,部分拟加分考生人员错误信息予以更正。
公示期限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5103735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2)
附件:
1.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拟加分情况补充表
2.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拟加分情况更正汇总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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